一、事项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询问、质疑。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 “第五十一条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十一条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三、申请条件
(一)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三)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应于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四)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可提出询问。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机构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办理时间
网上办理:24小时均可办理。
现场办理: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现场办理: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对交易中心提出询问或质疑),对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详见采购文件。
八、办理时限
询问: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质疑: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九、联系电话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明确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或0839-5285323。
十、办理流程
(一)询问
1.提交询问资料。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或者现场等方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交书面询问材料。供应商提交询问时,应当明确询问事项。
2.答复询问事项。采购人或交易中心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或者现场等方式向供应商书面答复询问事项。
(二)质疑
1.提交质疑资料。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或者现场等方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
2.质疑资料查验。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对供应商提交质疑资料的齐备性、提交时间进行查验,如资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所缺资料,供应商补齐资料后重新提出质疑。
3.答复质疑事项。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根据质疑事项依法处理,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或者现场等方式向供应商书面答复质疑事项。
十一、办理材料
(一)询问
1.询问材料(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
2.采购文件约定的其他资料。
(二)质疑
1.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要求: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号(如有的);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署名要求: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
2.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
3.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①授权委托书需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
4.采购文件约定的其他资料。
十二、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提交的询问应是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涉及的内容及事项;提交的质疑应是交易中心受理并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所涉及的内容及事项。
(二)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关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采购)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询问、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三)供应商对除上述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向交易中心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