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公告】白水镇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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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2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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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告事项内容
1项目名称白水镇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2项目受理编号H51082120260900S
3项目概况采购商品有机肥111.725吨
4项目业主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
5
项
目
要
求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生产商)或厂家授权书(经销商))
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涉及我镇6个村(解放村、麻英坝村、龙珠村、勇敢村、同心村、白水村),需由供应商将有机肥送至村组。抽样送检、上下车、搬运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其他说明
是否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是
证明材料明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及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公开选取开始时间2026-09-30 10:00
7参与项目截至时间2026-09-30 10:00
8供货时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9项目预算总价(元)90000.00
10参数要求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30%。总养分(N+P2O5+K20)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0%。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酸碱度(pH):5.5-8.5。种子发芽指数≥70%。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总砷(As)≤15mg/kg,总汞(Hg)≤2mg/kg,总铅(Pb)≤50mg/kg,总镉(Cd)≤3mg/kg,总铬(Cr)≤150mg/kg,粪大肠菌群数≤100 个/g,蛔虫卵死亡率≥95%。产品须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标准。规格:净含量 25kg/袋。外观要求:外观均匀,粉状或颗粒状,无恶臭。
11县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12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354184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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