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公告】抖音及微信公众号推广(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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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2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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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告事项内容
1项目名称抖音及微信公众号推广(二期)
2项目受理编号F51082120260185S
3项目概况为四川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宣传
4项目业主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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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来政府采购项目类似业绩(抖音或微信推广运营服务项目)1个,提供中标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其他说明
是否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明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服务要求应答表;4.商务要求应答表;5.采购需求其他要求资料;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来政府采购项目类似业绩(抖音或微信推广运营服务项目)1个,提供中标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7.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6公开选取开始时间2026-03-26 10:00
7参与项目截至时间2026-03-26 10:00
8供货时限1年
9项目预算总价(元)260000.00
10参数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11县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839-6213211
12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3980154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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