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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

【信息日期:2026-02-1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

广府办函〔202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直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川办函〔2025〕58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体系,理清监管责任链条,堵塞监管漏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林业、文化广电旅游、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等市级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省直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向市级行政监督部门委托或下放省级项目监督执法权的,对应市级行政监督部门要做好承接,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多个行业领域的,原则上由该项目主体部分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牵头实施监督,其他涉及行业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配合履行行业监督职责。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新增行业领域尚未作出分工的,原则上应根据工程分类,由该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就新增行业领域行政监督职责分工协商一致后,由市发展改革委、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报市政府审定;未能协商一致的,由市发展改革委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报市政府协调解决。

四、市级行政监督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内容和程序主要包括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计划、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的发布,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资格预审,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中标结果公示,合同签订,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履约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五、市级行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和规范,加快数字化、智慧化进程,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和网络远程异地评标。要加强招标投标与投资决策、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有机衔接,提升工程建设一体化监管能力,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的协同联动,依法打击职务犯罪、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应完善本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分工。


附件: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清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9日

附件

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

职 责 清 单

序号

部门

监管范围

监管程序

监管方式

1

市发展

改革委

1.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

2.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3.指导、督促全市电力、新能源等有关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4.负责市级电力、新能源等有关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5.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指导、督促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2.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3.负责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4.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

市自然

资源局

1.指导、督促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2.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3.负责市级自然资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4.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指导、督促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含城市轨道工程)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2.牵头全市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3.负责市级房屋建筑、市政(含城市轨道工程)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5

市交通

运输局

1.指导、督促全市公路、水路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2.负责市级公路、水路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3.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6

市水利局

1.指导、督促全市水利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2.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3.负责市级水利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4.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7

市农业

农村局

1.指导、督促全市农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2.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3.负责市级农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4.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8

市应急

管理局

1.指导、督促全市煤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2.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3.负责市级煤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4.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9

市林业局

1.指导、督促全市林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2.负责市级林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3.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0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指导、督促全市文物保护工程、广播电视行业制作播出、传输覆盖、监管监测、应急广播等领域技术系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2.负责市级文物保护工程、广播电视行业制作播出、传输覆盖、监管监测、应急广播等领域技术系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3.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1

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1.指导、督促全市油气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2.负责市级油气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3.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