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
根据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四川省营商环境测评招标投标指标问题整改方案》(广发改函〔2025〕5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优化营商环境,现就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5年9月1日起,所有进入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须严格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对未发布招标计划、未提交监管部门证明文件和发布时限未到的项目一律不予进场。届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自动校验,对未满足招标计划提前发布“30天”时限的项目直接阻断进场(涉密、抢险救灾、防疫防控等项目可不发布招标计划)
请各招标人高度重视,提前做好招标计划编制和发布工作,避免因未满足要求导致项目进场受阻。如有疑问,可联系中心工程招投标科(联系电话:0839-5572872)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