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分中心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在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上着力推动检查型监督向管理控制型监督转变,三举措织牢织密政府采购“监督网”。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一体化内控制度。中心坚持既分工又合作、相互制约机制,内部成立文件审核组、质疑处理组、评审复核组,对文件制作、公告发布、开标评审、信息公布等全过程进行集体监控把关。
二是建立外部监督检查机制。中心专门聘请了财政、发改以及社会上熟悉政府采购业务的专业人员成立监督小组,邀请他们参与文件审核、质疑处理及开评标活动,并定期对中心开展的采购活动进行复核检查,及时纠偏。
三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中心对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日清单、季自查、年度考核的监督机制,凡是在年度考核中出现文件、程序错误等原则问题的,中心将进行岗位调整,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