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公兴镇白溪浩防洪治理工程
补遗书01
致各投标人:
剑阁县公兴镇白溪浩防洪治理工程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水利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 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任职资格文件)。修改为:技术负责人: 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9时30分修改为:2019年10月14日9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9时30分修改为:2019年10月14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剑阁县水利工程建管理总站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