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剑阁县元山镇连栋大棚及水果筛选分拣项目[报名结束]

【信息日期:2020-05-26】【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剑阁县元山镇连栋大棚及水果筛选分拣项目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元山镇联栋大棚及水果筛选分拣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20]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0年农业产业扶贫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2020]4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2003190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元山镇七一村、盘石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育苗连栋大棚30亩及配套温控设备、供水系统等,配套水果分选设备一套;

2.3 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的牵头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3家。(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共同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528日至2020年6月1日23时59分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中“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619930分,地点为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邮编:628315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39-6441175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佳兆业广场10栋915室

邮编:610031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28-87058381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附件下载:
公告1.jpg
附件下载:
公告2.jpg
附件下载:
公告3.jpg
附件下载:
公告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