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城区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补遗01
致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2(4)中的“1、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得1分;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加0.5分,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加1分,本项满分3分。”
修改为:“1、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得1分;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加0.5分,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加1分,本项满分3分。”。
招标人: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