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批)四标段(弃渣治理)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
补遗一号
致各投标人:
1、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关于停止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07】828号)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外企业反映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入川备案有关事宜的函》规定删除招标文件中: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还应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施工企业还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勘察方案: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完整性、质量保证措施完备性。有安全保证体系,措施完备性、制度健全性。优得1分,良得2分,差不得分”。变更为:“质量保证体系完整性、质量保证措施完备性。有安全保证体系,措施完备性、制度健全性。优得2分,良得1分,差不得分。”
3、删除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注:(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提供。
4、其余不变。
招标人:旺苍县兴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