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及刑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旺苍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及民警备勤用房建设工程、旺苍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旺苍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及刑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旺苍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及民警备勤用房建设工程、旺苍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工程已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旺发改〔2018〕493号、 旺发改〔2018〕494号、 旺发改〔2018〕4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旺苍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旺发改〔2018〕493号、 旺发改〔2018〕494号、 旺发改〔2018〕49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
2.3项目规模:(1)旺苍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及刑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2)旺苍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及民警备勤用房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3)旺苍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资质,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0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3日23 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7月3日10时 00分,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C区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旺苍县公安局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长安巷21号
邮编:/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839-5202069
传真:0839-5202011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26号百隆广场1幢1单元1803-1804
邮编:/
联系人:17398825785
电话:08393315432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20 年 6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