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清江教育园区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18】36号(核准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剑阁县教育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业主:剑阁县教育局
2.2项目地点:剑阁县下寺镇
2.3项目规模:清江教育园区建设工程项目全部工程。根据资金情况分期实施。
2.4项目总投资: 总投资17000万元。
2.5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2.6招标估算金额: 120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广元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并具备 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 资质;进入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黑名单库”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19日至 2018 年 9 月27日9时 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9 月27日9 时_30_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剑阁县教育局
地 址: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园区隆庆街3号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13981263380
传真: /
2018 年 9 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