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剑阁县普安镇“一庭芳景”安置房工程项目标段终止评审的情况说明
在剑阁县普安镇“一庭芳景”安置房工程项目施工标段的评审过程中发现,纸质版本的招标控制价与评标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不一致;
1. 纸质版本的招标控制价中有暂估价,而评标系统中电子版本的招标控制价无暂估价。
2. 纸质版本的招标控制中有定额人工费,而评标系统中电子版本的招标控制价无定额人工费。
基于以上两个原因,导致该项目评审无法进行,经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终止此项目的评审。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