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白龙坪雾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甲供材料一标段(商品混凝土)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元市白龙坪雾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甲供材料一标段(商品混凝土)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P10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修改为: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原招标文件P28页 商品混凝土采购供应合同 2.2合同单价 :
(2)可调材料的风险幅度: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在 5%以内(含 5%),材料价格不予调整;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超过 5%时(不含 5%),对涨幅或跌幅超过 5%的部分进行价差调整。
(3)材料单价的确定:①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在 5%以内(含 5%)时,材料单价=基准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②当月《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广元市)发布的不含税信息价涨幅超过基准价的 5%时(不含 5%),材料单价=基准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当月《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广元市)发布的不含税信息价-基准价×(1+5%)]×(1-投标报价下浮率);③当月《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广元市)发布的不含税信息价跌幅超过基准价的 5%时(不含 5%),材料单价=基准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基准价×(1-5%)-当月《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广元市)发布的不含税信息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
修改为:
(2)可调材料的风险幅度: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在 3%以内(含 3%),材料价格不予调整;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超过 3%时(不含 3%),对涨幅或跌幅超过 3%的部分进行价差调整。
(3)材料单价的确定:①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在 3%以内(含 3%)时,材料单价=基准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②当月《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广元市)发布的不含税信息价涨幅超过基准价的 3%时(不含 3%),材料单价=基准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当月《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广元市)发布的不含税信息价-基准价×(1+3%)]×(1-投标报价下浮率);③当月《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广元市)发布的不含税信息价跌幅超过基准价的 3%时(不含 3%),材料单价=基准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基准价×(1-3%)-当月《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广元市)发布的不含税信息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
3.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元市三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