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普安镇“一庭芳景”安置房工程项目-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由于造价单位在导出四川省通用电子招标投标接口文件时,清单价格范围未勾选“定额人工费”,导致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不含组价)工程数据文件有误,现将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不含组价)招标文件工程数据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下载。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规费计取方式:按招标人指定的金额计取。现变更为:投标人按其持有最新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费率计取;未持有《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即企业新注册的投标人,均按下限计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核实。
三、原定于2020年6月8日09时30分开标,现变更为2020年6月16日10时00分开标。
四、原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8日09时30分,现变更为2020年6月16日10时00分。
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人:剑阁剑州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