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批)一标段(涌水治理)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
补遗一号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企业资质“具备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加3分”变更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加3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工程建设费:(2)投标人的工程建设费评标价等于工程建设费评分基准价时,得满分 10 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高于或者低于基准价的,每高或每低 1%扣 0.1分,扣完为止,中间值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变更为:(2)对有效投标人(即为通过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的总价进行算术平均,等于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高于或者低于基准价的,每高或每低 1%扣 0.1分,扣完为止,中间值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3、删除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注:(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提供。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4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4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23 日 9时30 分表更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
5、其余不变。
招标人:旺苍县兴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