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楼建设项目-保健楼及连廊施工招标
补遗书01
致各投标人:
现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川建建发(2018)613号]和“广元市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广规建住发(2019)4号)]”要求及广发改(2017)295号文件精神,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条中: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至少1名(根据招标类型设置人员要求)。
修改为: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至少1名,另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 (根据招标类型设置人员要求)。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
8.13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应自行承诺,若未按照《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储备招标入库企业办公场所设置指导意见》(广发改[2017]557号)要求落实办公场所等要求的,自愿放弃中标,并接受相关处理。 |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 26 日 9 时30_分。修改为:2019年 3 月 4 日 9时 30_分
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 年 2 月 25 日 17时00分,修改为:2019年 3月 1日 17时 00_分
招标人:广元市昭化区妇幼保健院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