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青溪镇青云路(镇区段)建设项目道路部分施工招标补遗文件
编号:01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管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需具备执业上岗证”修改为 “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需具备执业上岗证”;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条: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答疑及补遗文件(若有时),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同时递交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职称任职文件原件,拒不递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修改为:“答疑及补遗文件(若有时)”;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3条删除。
4、评标办法前附表2.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3项规定和第8.13款要求。”修改为“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3项规定。”
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2018年10月17日09时30分;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18年10月17日09时30分;
7、上传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图纸。
招标人: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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