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李榕家规家风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以 剑发改发 【2017】77号文、剑发改发【2017】1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剑州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剑州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 【2017】7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下寺镇 。
2.2建设规模:新建幼儿园、综合楼、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改造、李榕纪念馆、办案基地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共计约20000㎡ 。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070.9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及其他自筹。本次招标估算投资约1897万元(其中含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控制价约697万元,纪念馆内部智能化设计及装饰装修约1200万元以上)。
2.4总工期: 2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该项目分期实施,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包含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施工、李榕纪念馆内部智能化设计及装饰装修施工、材料设备购置安装等(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相关规定),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等全面负责(即EPC总承包模式)。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2家,其中牵头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月 17日至 2018 年8月22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2日0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剑州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剑阁县下寺镇粮食局三楼
邮 编:628317
联 系 人:江女士
电 话:0839-6607898
传 真:0839-6602523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3栋1602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815
2018年 8 月6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联系电话(兼传真):0839-557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