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乡村旅游扶贫建设项目(一期)剑门蜀道保护项目普安钟楼-柳沟驿段施工[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18-08-0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剑阁县乡村旅游扶贫建设项目(一期)剑门蜀道保护项目普安钟楼-柳沟驿段施工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中“施工招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5915405.65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税金)6202359.01 元。)”修改为:“施工招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5915405.58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税金)4847057.49元。)”。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附件C:投标报价重大偏差及细微偏差的评审方法”中投标报价重大偏差的评审方法1.“(七)投标人未按其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规费标准计取规费的”。修改为:“(七)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清单时未按招标人给出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金额填报的”。

三、本项目原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未给出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详细金额导致投标人无法填报,现已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供各投标人下载使用。

四、本项目原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有误,以本次重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核对工程量清单版本,若因下载版本错误所引起的评标偏差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给各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20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