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紫兰棚户区改造(花园安置点)勘察设计招标补遗书 01号
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高级以上及职称,现更正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其他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现更正为:设计总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年8月17日9点30分。
4.报名时间延长为2018年8月2日23点59分至2018年8月3日23点59分。
5.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年8月6日17点00分。
6.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广元市利州区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