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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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书
一、青川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和监理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投标保证金)现变更为:
2.投标保证金可以:√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 年 6月20日 9 时 30分,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平台,从工程建设业务栏目“查看保证金”模块中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注意: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未按模块中显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2.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打印银行金缴纳凭据,并按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
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广元市行政辖区内银行的保函,出具保函的时间不得少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时间,投标人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
施工和监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变。
二、第8.10条评标结果公示期现变更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示三个工作日。
三、施工和监理招标公告中第4.1条现变更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19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四、施工和监理招标公告中第6条现变更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请各投标人按补遗书中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青川县人民医院
2018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