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剑阁县普安城区刘家河至二道拱桥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
补遗或答疑 01
各个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1、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技术负责人资格: 具有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修改为:技术负责人资格: 具有公路工程类或道桥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投标人须知“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的“企业有效证件”,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投标的应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企业有效证件”(注:资质证书副本包应含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副本,不含非牵头人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招标文件中“四川省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是“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
3、 该项目图纸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4、 盖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投标文件需要盖章的地方均盖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章。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