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李榕家规家风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 【2017】77号文、剑发改发【2017】112号文(核准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剑州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剑阁剑州国有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 【2017】7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下寺镇
2.2建设规模:新建幼儿园、综合楼、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改造、李榕纪念馆、办案基地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共计约20000㎡ 。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070.9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及其他自筹
2.4服务周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剑阁县李榕家规家风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全部内容。该项目分地块一、地块二(办公室改造及办案基地除外)实施,如因特殊原因地块一不实施,则监理服务费只计取地块二实际发生费用,监理单位不得以此向招标人索取地块一任何费用。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并具备“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选承包商库 ”并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0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XXXX 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必须为进入“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预选承包商储备库”的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在进入项目抽取环节时只抽牵头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月 17日至 2018 年8月22日23时59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2 日时9:30___分(自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日起不少于15日)。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剑州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粮食局三楼
邮 编:628317
联 系 人:江女士
电 话:0839-6607898
传 真:0839-6602523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3栋1602
邮 编:610041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