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普安幼儿园鼓楼分园园舍改扩建项目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 以剑发改发【2017】1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普安幼儿园,建设资金来源为2017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自筹及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普安幼儿园。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17】17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普安镇。
2.2建设规模:改造维修一幢教学楼2900平方米(幼儿园活动室、社会角色体验馆等),改扩建户外生态活动场地1100平方米(校园文化、体智能训练、体能拓展区),门头约50平方米,门厅约200平方米、厨房改造约360平方米,安装消防防爆喷淋系统3200平方米,购置保教设施设备等。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2017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自筹及其他。
2.4服务周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XXXX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必须为进入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选承包商库 ”的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在进入项目抽取环节时只抽牵头人作为中标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月18日至2018年7月 23日23时 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8日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普安幼儿园。
地 址:普安镇。
联 系 人:梁老师。
电 话:0839-6621921。
传 真:0839-662192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8-86385412。
传 真:028-86385412。
2018年7月16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业务咨询联系电话(兼传真):0839-5572872;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839-557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