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服务平台 > 剑阁县 > 其他 > 交易公告

剑阁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再生循环利用项目招商公告

【信息日期:2021-11-15】【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为进-步做好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工作,有效解决餐厨垃圾收处置难题,我县拟釆取公开招商方式新建剑阁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剑阁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普安镇、开封镇。

(三)建设方式:企业自筹资金

(四)投资概算:总投资7500万元。

(五)建设规模:在普安镇原生活垃圾场建日处理能力60吨的餐厨垃圾处置,在开封镇建设日收运能力15吨的中转站。

(六)参照广元市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的价格为248元/吨,以入选企业书面报价为准,如有多家企业报价,以多家企业的平均价格来确定中选价格,运输距离以30公里内为基数,超过1公里每吨增加运费1.5元,经营期内处置费采取调价机制,根据县发改部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项目调价标准调价。为保证经营企业正常运行,每日保底30吨,超过30吨按实际数量计算。中选企业的餐厨垃圾处置费收取周期,指从特许运营收费起始日起每个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

)功能定位:餐厨垃圾采用厌氧生物处置工艺;污水运到普安镇污水厂处理。

)土地使用方式:用普安镇和开封片区原垃圾填埋场已征用土地20亩,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给中标单位,土地使用年限与政府授予其特许经营权一

(九)中选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中选企业继续经营,中选企业如不再经营则将运营设备及设施等无偿移交县政府。

)建设周期:自项目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建成投运。

二、投标企业条件

(一)具有该项目投资能力的法人单位,注册资金1500万元以上。

(二)近两年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建成一个以上餐厨无害化处理项目且运行时间不低于1年,以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资人确定

由招商人组成招商评审组。如有效投资人仅有一家的,招商评审组确认后进入直接谈判,达成投资合作协议,报招商人审定后确定为中选投资人;有效投资人两家及以上的,由招商评审组组织磋商谈判,按投资实力、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运营业绩、履约信用和提交的本项目《实施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候选投资人,达成投资合作意向,报招商人审定后确定为中选投资人。

项目正式投资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招商人向正式投资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与中选投资人签署招商引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中选单位必须在剑阁县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运营公司。

四、支持措施

(一)由招商人组成项目推进工作组负责项目招商、规划、设计、建设的协调工作,对该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马上办”、挂牌督办。

(二)投资人在项目建设中享有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相关优惠政策,保证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依法依规享受国家和省、市各项政策支持,但同一情形仅能享受一个层级的优惠政策。

(三)政府与中选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投资企业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按实际投资进行核算,经营区域为剑阁县所辖乡镇。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8:30至2021年11月17日17:30点。

2. 评选时间∶2021年11月24日上午9:00。

   地点: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裙楼四楼(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中选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7日24∶00点。

4.报名地点∶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22号剑门大厦17楼)。

(二)报名时应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以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开户银行出具加盖鲜章的资信等级证书和与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金实力证明;

7.投标企业出具已向剑阁县招商财政专户缴纳建设实力证明金凭证。

8.投资人(企业)的经营业绩、运营能力等业绩材料;

9.书面承诺书(所提供资料应真实有效);

10.报名应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实,用 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2套,逐页加盖公章。如以上2、3、4项所列证件已办理了“三证合一”的,以一证原件为准。否则,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三)投标保证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意向投标企业人应在2021111217:30点前,向剑阁县招商引资财政专户缴纳建设实力证明金1000万元。此款用于中选企业采购设备等使用,凭采购合同支付,在投资协议书中具体明确。(账户名称:剑阁县财政局开户行名:四川剑阁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账号:880801200051230690002,用途:剑阁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再生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实力证明金

确定中选投资人后,30日内向未中选的投资人全额无息退还项目建设实力证明金。

(四)投资考察及领取相关建设资料。

有意参与项目投资者请于即日起到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项目建设有关情况,或通过电话等方式获取项目建设相关资料

六、咨询联系方式

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祝先生,联系电话:0839—6600481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何先生,联系电话:0839—2308013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