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剑公资交土挂告〔2021〕011号

【信息日期:2021-11-1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等规定,剑阁县自然资源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次)

建筑限高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地块一

剑自然资[2021]()009

剑阁县剑门工业园区

12324.75

工业用地

16

≥40%

≥0.7

≤20%

20

103.55

21

10

地块二

剑自然资[2021]()010

剑阁县剑门工业园区

21109.78

工业用地

/

≥40%

≥0.8

≤20%

20

177.32

36

1

地块三

剑自然资[2021]()011

剑阁县姚家镇石桥村

53373.98

仓储用地

/

≥40%

≥0.6

≤20%

20

448.34

90

1

地块四

剑自然资[2021]()012

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内

28164.71

工业用地

24

≥40%

≥0.8

≤20%

5

236.60

48

1

地块五

剑自然资[2021]()013

剑阁县军民融合产业园

41605.41

工业用地

/

≥30%

≥0.8

≤20%

20

349.50

70

1

地块六

剑自然资[2021]()014

普安工业园区

69766.55

商贸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

≤45%

≤1.5

≥15%

40

4605

1000

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拖欠土地价款或纳入信用联合惩戒期间的申请人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111920211210 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获取 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11210日上午11:00前通过申请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提交纸质资料,申请人须于20211119日至2021年121015:00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向我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竞买人须自行踏看地块现场。

七、本次挂牌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挂牌活动时间为:2021年12月03日09时00分 至2021年12月13日16时00分 。申请人须在完成报名资料提交、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挂牌活动。

八、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北京时间2021年12月10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特别说明(详见出让须知)。

挂牌时间截止时,若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39-6602978

十二、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行剑阁县支行
银行帐号:22290101040008414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  

                                                202111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