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剑公资交土拍告[2021]005号

【信息日期:2021-09-2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等规定,剑阁县自然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剑自然资[2021]拍字003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次)

建筑规模(㎡)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剑自然资[2021]拍字003号

剑阁县盐店镇红旗社区

1755.66

零售商业(加油加气站)

≤1405

≤30%

≤0.8

≥20%

40年

65

13

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拖欠土地价款或纳入信用联合惩戒期间的申请人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93020211019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上午11:00前通过申请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提交纸质资料,申请人须于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9日下午16:00前到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提交纸质书面申请。竞买人须自行踏看地块现场,踏看时可与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共同到场。

七、本次拍卖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拍卖活动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上午10:00。申请人须在完成报名资料提交,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拍卖会。

八、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北京时间20211019下午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特别说明(详见出让须知)。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四川绵阳众益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南路15号奥林春天三期16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08118619

 

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39-6602978

十二、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产权交易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行剑阁县支行
       银行帐号:22290101040008414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四川绵阳众益拍卖有限公司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         

20219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