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教育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补遗文件
编号:01
各投标人:
现对苍溪县教育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款:原文“设计固定总价和勘察固定单价”修改为:“固定总价 ”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原文“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修改为:“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下列情行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同时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90%。”
3、评标办法第2.2.2款:原文“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修改为“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4、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四川苍溪城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