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县城供水工程中梁子水厂(一期)(项目名称) 材料采购标段
澄清文件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作如下`修改和说明: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
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5人”。
二、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苍溪县汉昌水务有限公司、
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