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广元市滨河北路二段改建项目设计[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6-09-2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广元市滨河北路二段改建项目设计标段  

补遗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第三章 评标办法部分条款

原内容

修改内容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不少于 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不少于 0.5)分,每低 1%扣(不少于 0.25)分。  

(招标人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 号)第(二十)条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第九条规定,增加相应评分奖励内容。)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0.5(不少于 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不少于 0.5)分,每低 1%扣(不少于 0.25)分。  

(招标人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 号)第(二十)条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第九条规定,增加相应评分奖励内容。)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

二、招标文件其余条款不变。

 

 

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