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东城片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东城片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发改函〔2022〕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专项债券,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发改函〔2022〕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1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
2.2项目概况:改造供水主管网约19公里,改造老旧小区户表约1.5万户,管道约120公里及配套二次供水设备等;改造城北水厂送水泵房及附属设备。
2.3计划工期: 10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05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配合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 《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省外设计企业需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 (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2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5500万元的市政给水或市政排水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 近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2 (1 至 3 个)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500万元的市政给水或市政排水工程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 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下同) 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07日00时00分至2023年06月28日10时30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 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元市利州区利州西路87号
邮 编: 628800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0839-324655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辰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图腾广场2单元23楼10号
邮 编: 628000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0839-360008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 年 06 月 06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