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市利州区
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利发改[2022]284 号 (批文名
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义教
提升专项资金 2990 万元及上级财政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
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
核准文号为 广利发改[2022]28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业主: 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
2.2 建设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下西街道活力社区
2.3 项目规模: 规划总建筑面积 12930.54 平方米,其中;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 6286.84
平方米、食堂 1723.2 平方米、门卫室 38.88 平方米、看台 175.82 平方米、地下车库
4705.8 平方米、室外运动场 4500 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围墙、绿化、道路等附属设施,
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40 日历天+后期服务
2.5 项目资金来源: 争取义教提升专项资金 2990 万元及上级财政补助资金
2.6 招标范围: 1.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勘察;2.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全部阶段的设计及项目实施阶段的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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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
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
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
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
证》。
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 年(限定在 3 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
新承接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 年(限定在 3 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
新承接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证书, / (业
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同
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不超过 2 家,且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
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
利义务。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递交和投标文件递交等均由牵头人完成
并同时满足第六章第三点《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 标;
如联合体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时, 未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 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3日09时30分至2023年04月14日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
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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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
形式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
地 址: 广元市利州区下西街道活力社区
邮 编: 628000
联 系 人: 杨勇
电 话: 1809025888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 2039
号 36 栋 3 楼 4 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沈雄亚
电 话: 028-60107235
传 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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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3 年 3 月 22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
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
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
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