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广元市汽车客运站提升改造项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107-510800-04-01-659652】FGQB-01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广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汽车客运站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和业主单位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四川广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汽车客运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07-510800-04-01-659652】FGQB-010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þ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三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南路54号
2.2建设规模: 1、室外站场改造:(1)新增洗车区的环保设施。(2)新增充电桩。
(3)优化停车场交通组织。(4)出站口大门改造。2、室内功能布局改造: (1)增设邮政服务用房。
(2)减小售票厅,增设商业用房。(3) 信息指挥中心位置调整至二楼。3、装修改造:站房外立面装修,售票厅和候车厅局部装修,旅客厕所装修。4、导视系统改造:完善公共区域的所有标示标牌。
5、完善信息化系统:每个售票窗口设双显示屏和对讲设备,售票厅和驾乘休息室设触摸查询终端,检票口设人脸识别系统,售票窗口、候车厅、各检票口、各发车位设LED屏,调度室和驾乘休息室设电话系统、对讲系统,在残疾人卫生间、公共场所等适当部位安装求助按钮,公共区域设手机充电和免费 WIFI 服务。
2.3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业绩要求:
近 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 3 月 25 日00 时 00 分开始至2022 年 3月 29 日 23 时 59 分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 广元市 )( 网址: http://www.gy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4 月 20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广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汽车客运站
地 址: 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南路54号
邮 编 : 628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 18283904144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
网 址 : /
开 户 银 行 :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三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D栋13层14、15、16号
邮 编 :610081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 :028-8779279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
网 址 : /
开 户 银 行 : /
账 号 : /
2022 年 3 月 23 日
注:
(1) 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