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恢复重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恢复重建项目已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函【202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和省城乡建设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发改函【2021】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中心城区。
2.2建设规模:恢复水毁道路路面约3.9万平方米、水毁人行道约1.3万平方米,水毁道路边坡整治4处及恢复整治雨水口检查井、桥梁栏杆更换等。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和省城乡建设资金。
2.4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工作。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至少已完成0个类似项目业绩。
3.1.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人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递交投标保证金等工作。如有违反将取消其独立投标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4 月 25 日 09 时_30_分。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614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0839-3307325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01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87573791
2021 年 4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