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苍溪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6-09-11】【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苍溪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书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苍溪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

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本项最高得2注: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中的相应单位提供相关证书,人员不重复计分,不得兼任。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本项最高得2注: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中的相应单位提供相关证书,人员不重复计分,不得兼任。

3.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得1具有建筑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中的相应单位提供相关证书,人员不重复计分,不得兼任。

4.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得1分,具有电气自动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中的相应单位提供相关证书,人员不重复计分,不得兼任。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得1分,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中的相应单位提供相关证书,人员不重复计分,不得兼任。

6.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1注: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中的相应单位提供相关证书,人员不重复计分,不得兼任。

1、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中的相应单位提供相关证书,人员不重复计分,不得兼任。

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中的相应单位提供相关证书,人员不重复计分,不得兼任。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10时30分。

 

 

变更为: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

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本项最高得2注: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中的相应单位提供相关证书,人员不重复计分,不得兼任。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本项最高得2注: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中的相应单位提供相关证书,人员不重复计分,不得兼任。

3.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得1具有结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中的相应单位提供相关证书,人员不重复计分,不得兼任。

4.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得1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中的相应单位提供相关证书,人员不重复计分,不得兼任。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得1分,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中的相应单位提供相关证书,人员不重复计分,不得兼任。

6.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1注: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中的相应单位提供相关证书,人员不重复计分,不得兼任。

1、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中的相应单位提供相关证书,人员不重复计分,不得兼任。

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中的相应单位提供相关证书,人员不重复计分,不得兼任。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10时30分。

招标文件与补遗内容不一致时,以补遗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人: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九华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