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电力改造[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6-09-0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项目名称)电力改造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将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如下

3.1本招标要投标人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须持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供货)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2)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家数应(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修改如下: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2)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家数应(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