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苍溪县北门沟段排水防涝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施工[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6-09-01】【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苍溪县北门沟段排水防涝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施工

补遗文件

编号: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资质条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修改为资质条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 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现修改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 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三、取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4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8)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包。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苍溪县城市管网事务中心

                                             

 2026年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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