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市城区污水临时应急处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更正文件01号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提供资料“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更改为“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验收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本项目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除第五章要求外均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故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为空白。
招标人:广元大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