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全域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备部分
更正公告02号
一、原第五章 供货要求(设备需求一览表)技术指标和配置中的注:带▲的技术参数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包含CMA\CNAS认证标志,并提供在认监委官网(http://www.cnca.gov.cn)查询到的认证信息截图证明。变更为注:带▲的技术参数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包含CMA\CNAS 认证标志。招标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在认监委官网(http://www.cnca.gov.cn)上对中标候选人的检测报告原件进行核验,如经核验发现报告存在伪造、变造等不实情形,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望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 标 人:苍溪县城投智慧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