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广元市昭化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四期)-- 一标段(第五立面整治)施工[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5-09-0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广元市昭化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四期)-- 一标段(第五立面整治) 施工 遗书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广元市昭化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四期)-- 一标段(第五立面整治) 施工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文:

10.7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注: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3.4.1条:“建设工程承发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变更为:

10.7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注: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3.4.1条:“建设工程承发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二、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原文: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变更为:

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按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文规定执行。

可调材料品种范围:按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文规定执行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①可调材料的幅度:按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文规定执行;②施工期可调材料的价格:以施工期广元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为准,具体指当月的完成量按下一个月《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为准。当施工期广元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中没有可调材料的价格时按照承包人、监理人和发包人共同签字确认的价格执行。③可调材料价格的调整计算方法:按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文件中的调整计算方法执行。

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

 

招标人: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