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木业公司片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打捆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木业公司片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打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剑阁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川投资备【2603-510823-04-01-111989】FGQB-0062号、川投资备【2603-510823-04-01-514707】FGQB-0063号、 川投资备【2603-510823-04-01-882990】FGQB-0064号、川投资备【2603-510823-04-01-967975】FGQB-0065号、川投资备【2603-510823-04-01-846895】FGQB-0066号、川投资备【2603-510823-04-01-937309】FGQB-0067号、 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实施的批复、剑府函【2026】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剑阁县剑门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剑门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剑阁县人民政府(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603-510823-04-01-111989】FGQB-0062号、川投资备【2603-510823-04-01-514707】FGQB-0063号、 川投资备【2603-510823-04-01-882990】FGQB-0064号、川投资备【2603-510823-04-01-967975】FGQB-0065号、川投资备【2603-510823-04-01-846895】FGQB-0066号、川投资备【2603-510823-04-01-937309】FGQB-0067号、 剑府函【2026】2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宇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剑阁县木业公司片区、仆船山片区、郑家河片区、泽子坝片区、粮库片区 、驾校片区。
2.2 建设规模:1、木业公司片区:建设5.2MW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座,安装约5.9万平方米,并新建一处占地41.2亩电动车充(换)电站,设100个超充桩和120个快充桩,配套建设光储充(换)电基础设施。2、仆船山片区:建设5.2MW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座,安装面积约5.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配套电气设备、电缆及辅材和储能设施等。3、郑家河片区:建设5.2MW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座,安装面积约5.7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配套电气设备、电缆及辅材和储能设施等。4、泽子坝片区:建设5.2MW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座,安装面积约6.2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配套电气设备、电缆及辅材、储能设施、园区能源网络等。5、粮库片区:建设5.2MW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座,安装面积约5.7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光伏组件逆变器、配套电气设备、电缆及辅材和储能设施等,以及园区道路530米。6、驾校片区:建设5.2MW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座,安装面积约5.7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光伏组件、逆变器、配套电气设备、电缆及辅材和储能设施等,以及园区道路500米。
2.3 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6 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3258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 □已完 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满足条件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递交和投标文件递交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1月 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1月 23 日 09 时30 分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 http://ggzyjy.sc.gov.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839-6600930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8号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剑阁县剑门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63号
邮 编: 628300
联 系 人: 江女士(异议受理人)
电 话: 187 8093 334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宇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郑州路西侧两江嘉苑办公楼第6层
邮 编: 628000
联 系 人: 蒋女士
项目负责人: 蒋宇璐
电 话: 1839877132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6 年 10 月 30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