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剑门工业园区前力玻璃片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储能项目等6个打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正在报名]

【信息日期:2026-10-16】【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招标公告

剑门工业园区前力玻璃片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储能项目等6个打捆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门工业园区前力玻璃片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储能项目等6个打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剑阁县剑门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川投资备【2605-510823-04-01-654351】FGQB-0343号、川投资备【2605-510823-04-01-325250】FGQB-0339号、 川投资备【2605-510823-04-01-338059】FGQB-0340号、川投资备【2605-510823-04-01-481809】FGQB-0342号、川投资备【2605-510823-04-01-263713】FGQB-0341号、川投资备【2607-510823-04-01-623867】FGQB-0702号、剑国资[2026]79号、剑工贸[2026]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蜀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剑阁县蜀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剑阁县人民政府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605-510823-04-01-654351】FGQB-0343号、川投资备【2605-510823-04-01-325250】FGQB-0339号、川投资备【2605-510823-04-01-338059】FGQB-0340号、川投资备【2605-510823-04-01-481809】FGQB-0342号、川投资备【2605-510823-04-01-263713】FGQB-0341号、川投资备【2607-510823-04-01-623867】FGQB-0702号、剑国资[2026]79号、剑工贸[2026]9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下寺镇广元前力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普安工业园区内、下寺镇硅基产业园内(东片区)、下寺镇创发产业园一期内、下寺镇创发产业园二期、硅基产业园内(西片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1、剑门工业园区前力玻璃片区:建设装机容量为5.74MW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座,安装面积约4.59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及充电桩20个,以及屋顶加固等工程。2、普安工业园区内:建设装机容量为4.29MW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座,安装面积约3.44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及充电桩30个,以及屋顶加固等工程。3、下寺镇硅基产业园内(东片区):建设装机容量为4.02MW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座,安装面积约3.22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及充电桩20个,以及屋顶加固等工程。4、下寺镇创发产业园一期内:建设装机容量为5.82MW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座,安装面积约4.66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及充电桩20个,以及屋顶加固等工程。5、下寺镇创发产业园二期:建设装机容量为5.45MW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座,安装面积约4.44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及充电桩20个,以及屋顶加固等工程.6、硅基产业园内(西片区):建设装机容量为5.52MW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座,安装面积约4.97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及充电桩30个,以及屋顶加固等工程。

2.3计划工程总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协助各阶段的报批、评审、备案、施工阶段的配合、现场技术服务、设计代表驻场服务)等工作;施工: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质量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21699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设计单位资质要求2:具备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4)施工单位资质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5)施工单位资质要求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有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级别)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机电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 (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满足条件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含4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递交和投标文件递交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

□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10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1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10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839-6600930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8号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蜀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工业园兴业大道80号 

邮    编:628300

联 系 人:何先生(异议受理人)

电    话:189 8128 309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2栋B座18楼1804-1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宋先生

项目负责人:宋 伟

电    话:1355134787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 年  10 月 9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附件下载: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