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剑阁县文庙社区、光辉社区、和平社区燃气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剑阁县新桥社区、武侯社区燃气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剑阁县志公社区、雄关社区燃气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正在报名]

【信息日期:2026-05-11】【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剑阁县文庙社区、光辉社区、和平社区燃气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剑阁县新桥社区、武侯社区燃气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剑阁县志公社区、雄关社区燃气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文庙社区、光辉社区、和平社区燃气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剑阁县新桥社区、武侯社区燃气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剑阁县志公社区、雄关社区燃气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25】201号、剑发改发【2025】202号、剑发改发【2025】2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燃气和建筑消防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2025】201号、剑发改发【2025】202号、剑发改发【2025】20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剑阁县

2.2 标段建设规模:“剑阁县文庙社区、光辉社区、和平社区燃气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PE110管道3.207千米,PE90管道33.254千米,PE63管道17.259千米,DN15管140.1千米,改造燃气立管、围管17.868千米,合计211.688千米。改造9340户户内燃气设施设备、燃气安全自闭阀、报警器及燃气阀门,3座区域配气站、373台楼栋调压箱。 剑阁县新桥社区、武侯社区燃气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PE110管道0.573 千米,PE90管道9.716千米,PE63管道5.091千米,DN15 管41.175千米,改造燃气立管、围管 43.65千米,合计100.205千米。改造 2745户户内燃气设施设备、燃气安全自闭阀、报警器及燃气阀门,2座区域配气站、74台楼栋调压箱。 “剑阁县志公社区、雄关社区燃气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PE110管道6.27千米,PE90管道5.58千米,PE63管道3千米,DN15管12.66千米,改造燃气立管、围管 42.65千米,合计70.16千米。改造844户户内燃气设施设备、燃气安全自闭阀、报警器及燃气阀门,2座区域配气站、35台调压箱

2.3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设计(地形测绘、现状调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概算)等工作。按业主要求提交报规的技术文件等资料、配合评审及甲方要求的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须具有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级别 GB1设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05  12  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6   1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39-6601355

 

9. 联系方式

人: 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 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132号

   编:  /  

人:  李女士异议受理人  

   话: 0839-6609059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一街99号1栋2单元23层2301号 

   编:/ 

人: 任女士 

项目负责人: 老师

   话: 0813-5358830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6    05  08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