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实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和产教融合
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实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发改函[2020]34号、广发改函[2020]57号、广发改函[2020]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地方债券资金、地方财政及自筹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函[2020]34号、广发改函[2020]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教育园区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学前教育实习实训中心6603平方米,新建康复实训中心和后勤服务楼11284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2.3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初勘、详勘阶段工作及按要求提供地勘报告、基坑支护设计以及项目实施阶段的相关服务工作;对本项目中心用地范围内的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工作,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如有违反将取消其独立投标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0时00分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23时59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21_年_8_月_16_日_9_时_30_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教育园区学府路21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0839-336150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长益东二路1号10栋15层150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谭先生
电 话:028-852501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1 年 7 月 12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