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公资交土挂告〔2021〕0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日期:2021-02-1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剑公资交土挂告2021003 

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等规定,剑阁县自然资源局以 挂牌 方式公开出让剑自然资〔2021〕(挂)字00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次)

建筑限高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剑自然资[2021]()002

剑阁县剑门工业园区

15385.9

工业用地

16

40%

0.7

20%

50

130

30

10

备注

1.  该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470万元/公顷(约31.33万元/亩);

2.  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明确以优惠地价供地(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3.  土地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否则县人民政府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公开出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拖欠土地价款或纳入信用联合惩戒期间的申请人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2222021322 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获取 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1322日上午1100前通过申请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提交纸质资料,申请人须于20212222021322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向我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竞买人须自行踏看地块现场,踏看时可与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共同到场。

七、本次挂牌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挂牌活动时间为:2021314090020213241600 。申请人须在完成报名资料提交,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挂牌活动。

八、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北京时间2021322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特别说明(详见出让须知)

挂牌时间截止时,若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39-6602978

十二、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产权交易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行剑阁县支行
      
银行帐号:22290101040008414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 

                                                       20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