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旺苍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及刑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旺苍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及民警备勤用房建设工程、旺苍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工程 ,已由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旺发改〔2018〕493号、 旺发改〔2018〕494号、 旺发改〔2018〕4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旺苍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旺苍县公安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业主:旺苍县公安局
2.2项目地点: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
2.3项目规模:(1)旺苍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及刑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2)旺苍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及民警备勤用房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3)旺苍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
2.4项目总投资:2810万元
2.5项目资金来源:地方自筹资金
2.6招标估算金额:28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广元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暂定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1月23日至 2019 年1月28日10时 00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1月28日10时__00_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旺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旺苍县公安局
地址: 旺苍县东河镇长安巷21号
联系人: 何先生
电话: 15983906679
传真: 0839-6201668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