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关闭煤矿涌水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 合同公告(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剑阁县关闭煤矿涌水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 |
剑阁县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剑阁县上寺乡人民政府 |
剑阁县上寺乡人民政府 |
08396716012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 |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27栋 |
02886252679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129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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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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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2020-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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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含勘察、设计所需地形补充测绘;设计施工图纸审查、工程造价)。 |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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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张衡/ 初智忠/崔志军 |
职称证:00314718、职称证:0042975、建造师证书:川251141516304 |
项目描述 |
1.新五房沟煤矿1号、2号和弘发煤矿7号涌水井新建处理规模分别为11664m³/d、519m³/d、1080m³/d的无动力滤床各一座,配套引水、排水设施等。2.新五房沟煤矿6号涌水井密闭封堵。3.取缔上寺乡饮用水源地,改为县城自来水厂供水,新建PE110供水管网5.6公里,配套供水泵站一座。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是第一中标候选人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