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剑阁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标段[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0-09-2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剑阁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能力提升项目EPC

补遗(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作如下修改:

勘察单位人员配备修改为

1、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3分。

2、岩土专业负责人: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3分。

3、测绘专业负责人: 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工程师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3分。

设计单位人员配备修改为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3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3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3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3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3分。

6、消防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得3分,本项满分3分。

7、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2分,本项满分2分。

8、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以上人员须是投标单位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如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勘察、设计负责人需是该企业入川备案登记人员。本项目配备的主要人员注册证书应附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查询页截图,拟派项目人员配备不能重复,如有重复,该项不得分。

2.2.24)投标报价

施工承包费报价修改为:施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施工工程费投标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下浮费率,下浮费率不少于6.00%[下浮幅度百分比整数后保留两位小数(即:XX.XX%,6.01%]。 以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差的绝对值计算,等于基准价的得20分;每偏离基准价±1%0.1分(不足1%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

计算方法:报价得分=2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1

例如:投标人报价下浮6%,评标基准价为下浮8%;报价得分=20-0.06-0.08*100%*0.1=20-0.02*100%*0.1=20-2*0.1=19.8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剑阁县人民医院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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