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123线仙峰乡(绵阳广元界)至东宝镇段改善工程、县道123线东宝镇至瓦子段改善工程、乡道111线瓦子经马灯乡至开封镇段改善工程、县道123线开封镇至国光镇段改善工程监理A、B标段补遗书(1号)
一、招标文件中,所有对监理业绩要求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8亿元的公路工程监理类似业绩。”更改为“...单项建安费金额不低于1.8亿元的公路工程监理类似业绩。”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近3年(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2个二级及以上国内改建或新建公路工程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公路工程监理类似业绩15分,每增加一个监理类似业绩加5分,本项最高得分25分。”更改为“近3年(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2个二级及以上国内改建或新建公路工程项目且单项建安费金额不低于1.8亿元的公路工程监理类似业绩15分,每增加一个监理类似业绩加5分,本项最高得分25分。”
三、疫情防护期间,所有外地投标人来广元投标的,应执行当时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相关政策。
四、招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3月4日17时00分 更改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3月15日17时00分 ”。
五、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5日09时30分。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16日09时30分。”
招标人: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日